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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(记者 张静姝)7月2日,新京报记者从首都机场公安局获悉,首都机场警方近日连续处罚了多名机上吸食电子烟的旅客。经调查,这些旅客的行为均属于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根据情节轻重的不同,被处以行政罚款或行政拘留的处罚。6月8日,在北京飞往广东的航班上,趁着飞机舱门还没关,旅客闫某在座位上吸食电子烟,被航班机组人员发现后及时报警。因闫某经劝阻后立刻停止吸食,且未触发烟雾报警,未造成其他后果,最终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6月12日,大兴机场航站区派出所接到机组报警,在一架从重庆飞往北京的航班上,有一名旅客吸食电子烟。经民警现场了解,该旅客在飞机平飞阶段,因感觉长途飞行身体疲倦,在卫生间内偷偷吸食电子烟,触发了飞机烟雾报警装置。随后,民警将该旅客口头传唤至派出所,最终,这名旅客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。6月13日,旅客都某在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吸食电子烟,被机组人员当场发现并报警。
经查,都某在航班平飞阶段,于飞机洗手间内吸食电子烟,触发了洗手间内烟雾报警器。在接受民警询问时,都某表示自己有抽烟的习惯,在上厕所的时候忍不住吸食了电子烟。都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。警方提示,民用航空器、机坪区域、航站楼内严禁吸食包括电子烟在内的香烟类产品,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,吸烟的旅客应在航站楼前指定的吸烟区吸烟,切勿心存侥幸。
校对 卢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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